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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吃「碘」鹽防胖笨! 明年7月起強制標示

NOWnews/ 2016.07.04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台灣人「碘」吃的不夠,恐發胖又變笨,只好從鹽下手!衛福部食藥署今(4)天第二次預告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草案,配合明年7月1日起大幅放寬食鹽添碘的限量標準新制,要求業者同步得強制標示有無加碘,且必須加註「「碘為必需營養素」等醒語。而標示不實者最高可開罰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今天是第二次預告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草案,對強制標示的醒語內容及業者如果同時添加碘及氟的品名標示進行規定。

過去國健署調查就發現,有超過一半國人的尿液碘濃度偏低,不到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100至199微克/公升下限,僅有99微克,陷入碘營養不足的風險,長期下來,恐易疲倦、怕冷、甲狀腺腫大及造成心智功能障礙,也會因為代謝變慢容易變胖。

許朝凱說,食藥署已放寬提高食鹽添碘的限量標準,由過去的12至20mg/kg一口氣提高到20至33mg/kg,新制明年7月1日上路,因此同步預告修訂標示規定,添加碘者要求強制加註醒語「碘為必需營養素。本產品加碘。但甲狀腺病人應諮詢相關醫師意見。」;而未添加碘的包裝食用鹽品,也要有醒語「碘為必需營養素。本產品未加碘。」

另食藥署今年7月已開放食鹽添氟,因此,未來業者如果同時添加碘化物及氟化物,品名也只能從「碘氟鹽」、「氟碘鹽」、「含碘氟鹽」、「含氟碘鹽」、「加碘氟鹽」或「加氟碘鹽」6者中擇一。未來業者若標示違規,應標未標者可開罰3到300萬元;標示不實者則可開罰4到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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