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即將開放全區域、中功率、小功率廣播執照,總共24張,按照廣播訊號發布範圍,執照給予方式將有不同,NCC將舉行公開說明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儘速公告申請細節,按規定逐步開放。
NCC表示,按照行政院核定執照比例,全區域廣播事業1張、中功率區域性FM有9張、小功率社區性FM有22張、小功率社區性AM有2張;全區性與區域性執照採先審查後競價,社區性則採先審查後抽籤。
按照105年5月3日實施的「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清楚寫明申請標的、申請案件限制、申請人資格、許可作業程序、審查及加減分項目等事項,有申請相關執照需求,能夠依法有據,瞭解相關流程。
NCC後續將針對相關草案,舉行公開說明會聽取不同意見,盡快辦理第11梯次第1階段廣播事業釋照的公告受理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