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說明軍艦誤射飛彈事件 公布初步懲處人員
軍聞社/
10 年前
(軍聞社記者莊家宏臺北1日電)海軍司令部今晚表示,所屬一三一艦隊金江軍艦誤射雄三飛彈擊中漁船「翔利昇」號,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先生及國防部參謀總長嚴德發上將、副部長李喜明上將與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於下午分別抵高雄興達港海巡署南部巡防局碼頭,慰問遭誤擊漁船「翔利昇」號罹難船長家屬及傷者。
海軍司令部經過調查,公布該艦發生誤射肇因,係為未依標準作業執行射擊程序,且軍官幹部未在場督導,導致系統操作模式選擇錯誤,致生憾事。
海軍司令部進一步表示,已檢討失職人員行政懲處,後續全案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追究責任。該部現已編組專人專責照護家屬,全力辦好喪葬,主動協助申請國賠。
有關懲處人員:海軍司令部上將司令黃曙光記過乙次(自請處分)、艦隊指揮部中將指揮官蕭維民記過貳次、一三一艦隊少將艦隊長胡志政記過貳次、金江軍艦少校艦長林伯澤記大過乙次(依法偵辦)、金江軍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大過乙次(依法偵辦)、金江軍艦飛彈士官長陳銘修大過貳次(依法偵辦)、金江軍艦飛彈中士高嘉駿大過貳次(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