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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資料揭露? 台電:3前提下公開

中央廣播電台/謝佳興 2016.07.01 00:00
針對前國策顧問郝明義日前要求台電提供過去10年高峰用電相關資料,台電董事長黃重球今天(1日)表示,必須在符合不影響個資、商業機密、國家安全等前提下進行。而郝明義用「調查、監督」字眼要求台電提供資料,但任何調查或監督因涉及權責,應由正式公職人員或正式組織負責,較為妥當。

前國策顧問郝明義6月30日表示,經濟部能源局同仁在雨中遞送台電過去10年高峰用電期歲修、購買汽電共生與再生能源紀錄資料,但他忍痛拒收,因為要台電自己公布,請社會檢視。

對此,台電7月1日舉行高壓用戶服務平台記者會,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在會上表示,將在不涉及個資、商業機密及國安問題等原則下公布。台電副總林宏遠則說,資料會在網站上公開,不會交給特定人士。

黃重球提到,郝明義寫信給行政院長林全,要求台電公佈資料,使用的是「調查」及「監督」等字眼,但調查及監督應由公職人員、正式組織進行較為妥當。他說:『(原音)我們認為任何調查跟監督應該是行政機關的職掌,必須要正式的公職人員或者經過一個正式的組織比較妥當,因為這是涉及權責的問題,所以目前我們的做法是,我們是對經濟部的窗口來負責,我們公開資訊,我們沒有對單一團體公開,我們是對大家來公開。』

黃重球也提到,郝明義的要求來得又快又急,對台電同仁來說不太容易達成。他強調,台電沒有刻意拖延,而目前雙方也對於這個「時間問題」的看法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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