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國相關法令規定,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應具備經度量衡機關檢定合格之地磅,且該地磅需定期辦理檢驗,目前由港務公司經營管理之國際商港中,於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及臺北港計有19座港口貨櫃集散站,皆依法備置經度量衡機關檢定合格之地磅,可充分因應即將於2016年7月1日正式上路之IMO新修正通過SOLAS VI/2載重貨櫃總重驗證規定作業需求。
我國各港口貨櫃集散站業者,包含港務公司自營之基隆港西岸櫃場及高雄港121號碼頭櫃場,出口實櫃送交至櫃場時,依現行運作方式於進站時過磅,同時,未來將可配合託運人需求,提供載貨貨櫃驗證總重(VGM)服務,協助託運人於出口貨櫃裝船前取得載貨貨櫃驗證總重(VGM)資料,並提交船舶運送人,俾使我國出口貨櫃均能符合上開國際公約之要求,確保航行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