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由人行金融穩定分析小組撰發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6」發布,提到上述內容。
這項報告指出,未來一段時期,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和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有4大重點任務。一是推動境內外個人投資更加便利化,進一步提高大陸居民投資海外金融市場及外國投資者投資大陸金融市場的自由度和便利度。
二是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改進並逐步取消境內外投資額度限制。提升股票、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機構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體範圍和規模,擴大境內機構境外發行債券的主體類型和地域範圍,放寬境外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限制。
同時完善「滬港通」相關機制,適時推出「深港通」。進一步擴大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主體資格,增加投資額度。條件成熟時,取消資格和額度審批,將相關投資便利擴大到境內外所有合法機構。
三是推動修訂「外匯管理條例」,清理相關規章制度,將資本項目可兌換納入法制架構。建立與國際金融市場相適應的會計準則、監管規則和法律規章,提升金融市場國際化水平。
四是深入研究落實外債和資本跨境流動管理的宏觀審慎政策架構,建立健全有效的風險預警和防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