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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幼兒園爆虐童案 教育局前往了解並進行各項檢查

台灣好新聞/記者賴子瑄/台南報導 2016.06.23 00:00
近幾年虐兒事件頻傳,台南市昨(22)日又傳出安南區某幼兒園傳出疑似虐童事件,一位年僅3歲的女幼童被家長發現頭頸、眼部及腋下全部是傷痕,再加上孩子約2個多月前出現抗拒上學的狀況,教育局已前往,查得該園部分班級未符合師生比規定,疑似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以及招生人數超過核定招生數,教育局將分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及第52條規定,處幼兒園負責人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裁罰,並責令限期改善。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1表示,家長是透過臉書貼文吐苦水,卻引起幼兒園不滿,園方跟家長說不要再送小孩上學。園方除了沒有主動說明,事後又推托,袒護幼教員的心態可議,家長才會向淋燕祝服務處反映這件事情。林燕祝表示,昨天上午她會同教育局、社會局、警察局和消防局等相關單位前往了解,卻被園方拒於門外,約2小時後才同意相關人員入內,但還是拒絕交出完整的教室上課畫面,她覺得事情不單純。

教育局已於昨(22)日,中午即前往調查並進行各項檢查,園方已配合提供當天錄影帶監視器畫面,該名老師行為確有不當,園方將依其勞動契約進行相關懲處。教育局將調閱近期錄影帶逐一檢視,若查有違反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情事,

將對該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規定裁罰。至於幼兒部分,若家長有就讀其他幼兒園之需求,教育局將協助轉介。

再者,教育局亦查得該園部分班級未符合師生比規定,疑似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以及招生人數超過核定招生數,教育局將分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及第52條規定,處幼兒園負責人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裁罰,並責令限期改善。

該幼兒園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部分,園方代表已允諾立即改善,並會加強園內老師的情緒管理及親師溝通,教育局將再加強並督導各幼兒園,務必落實維護幼兒身心健全發展,尊重幼兒適性發展及個別差異。

關於兒童安全防護網的觀念,父母或家中照顧孩童的長輩就是第一道防,每日都能細心觀察孩子,身上是否有出現不明的傷痕,平日的習慣突然變得抗拒,家長也要與孩童有著親子互動時間,以輕鬆聊天的方式讓孩子敘述在校的狀況,幼童尚無保護自己的能力,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的親人,家長也要常常到校與老師溝通,讓老師清楚父母是非常關心自己的孩子,有任何小變化父母親是能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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