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全國大學校院教務校務經營主管聯席會議今天在海洋大學舉行,下午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處長黃璀娟報告「大學招生及入學考試近中程調整暨長程規劃草案」。
黃璀娟指出,大考中心目前規劃6個長程考招草案,並針對大學教職員和高中教師進行調查,初步調查顯示,高中教師多傾向支持甲案(高三課程結束後約5、6月再考,讓學生完整學習),大學教職員傾向支持甲案或戊案(高三寒假考X,高三課程結束後約5、6月考Y,與現行接近)。
清華大學教務長戴念華表示,高中教師希望高三學期結束後再考試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現行的考試招生制度,導致高三下很難授課或課堂很混亂,但若將考試移到高三下5、6月,學生可能忙著準備入學考試,沒時間去修自己想上的選修課。
戴念華建議,可將AP課程(大學先修課程)導入高中,這樣即使招生考試時程較早,高三下仍可先上大學先修課程,讓學生能持續學習,不會因為甄試先錄取就中斷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