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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美安違反多層次傳銷法 公平會開罰100萬元

NOWnews/ 2016.06.23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公平會今(22)日召開第1286次委員會,會中決議由於美商美安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及銷售商品卻未事先報備,以及傳銷商締約缺乏完整應載事項,不利傳銷商,違反多層次傳銷法,因此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他們派員赴美安公司實施業務檢查,查悉美安公司產品訂購單所載商品內容與報備資料不一致,包含變更莫蒂膚膠原夾心唇膏、愛的奇蹟天然嬰兒護膚超值組等商品的積分,並停售莫蒂膚惹眼棕眼線筆,以及新增銷售莫蒂膚炫燦唇膏香氛罌粟,但是都沒有在實施前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也提到,美安公司傳銷商品的積分、夥伴商店的店名與佣金比例,還有新人快速組合的商品內容,沒有載於參加契約,而須傳銷商自行上網查詢列印,這些資訊都是應告知的法定事項,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4條第1款規定。

此外,美安公司與傳銷商締結的參加契約猶豫期間為14日,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規定的30日不符,猶豫期不同將影響美安公司向傳銷商以原購價格100%或是90%買回所持有的商品與其商品價值減損的計算基礎,以及是否扣除其他傳銷商入會時給付的款項等情,不利於傳銷商辦理退出退貨,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4條第3款規定,因此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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