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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退席棄審法案 立院初審通過促轉條例

NOWnews/ 2016.06.23 00:0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2日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在民進黨及時代力量黨團主導下,最後初審通過,將在行政院下設置任務型獨立機關「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兩年內推動「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及「處理不當黨產」等四大任務。

立法院司委會排審「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由於跨黨派原民立委不滿草案未包含原住民轉型正義,在程序發言、大體討論後,下午由國民黨立委提出數案修正動議,包括將威權時期定義為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結束,以及促轉會需處理319槍擊案、陸一特案等,不過最後在民進黨籍召委段宜康以表決方式處理下,國民黨人數不敵民進黨,否決藍委提出的動議,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達「傷心、憤怒」,全員退席棄審法案。

初審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依照初審內容,促轉會將設置委員九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長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為特任官,副主委則比照簡任十四職等。而促轉會下也將設立四個任務小組。

此外,依據初審通過條文,轉型正義要處理的時間,將從民國34年8月15號起,到民國80年4月30號為止。追查對象包含政黨、附隨組織和受託管理人。

未來在條文生效後,有爭議的黨產將禁止處分、予以保全,不得轉售變賣。不過,黨費、競選經費的合法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則不在此限,處分後3個月內製作清冊,送促轉會備查。

初審通過條文並規定,若規避、拖延或拒絕調查,可處3萬到30萬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毀棄、損壞或隱匿應該保存的文物,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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