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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網站廣告不實 公平會重罰100萬元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6.06.16 00:00

公平會今(15)日一口氣針對台灣宇博、台灣之星、安家、翰成、光陽、進程車業等6業者依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其中,台灣宇博於「UBER司機資訊網」刊載不實廣告引人錯誤,重罰100萬元罰鍰。

以私人運具加入UBER行列賺外快已經在全台發酵,台灣宇博公司於「UBER司機資訊網」刊載「開自己的車、免費加入最夯共享平台、時間自由,每週多賺上萬」等字語,讓人以為司機透過Uber APP平台可合法搭載乘客,並得依其現有資源及時間,一週就能增加萬元以上收入。

然而事實上,交通部已認定UBER違法,接受Uber APP平台派遣自用車輛車主,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將處罰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

公平會表示,台灣宇博以透過Uber平台搭載乘客為號召,不僅令人誤認為加入Uber是合法行為外,也排擠其他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的交易機會,使競爭同業蒙受損害。

廣告引人錯誤的還有台灣之星,台灣之星委託廣告代理商於Google網站購買競爭事業名稱「台灣大哥大」的關鍵字廣告,呈現「獨家【台灣大哥大】月租費限時半價」等聳動標題。

公平會指出,台灣之星利用競爭事業已在市場多年投入推展服務,誘使瀏覽者點擊關鍵字廣告連結,進入台灣之星網站一探究竟,內容明顯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開罰60萬罰鍰。

此外,安家國際及翰成地產銷售建案「安家T HOUSE」,於接待中心樣品屋廁所處,採上下層空間配置,並在上層擺設沙發、茶几、桌燈及掛畫等裝潢傢俱,整體效果給人該建案已獲准可合法施作「夾層」,可增加室內居住使用面積。

引起合法夾層使用的錯誤認知,足以影響交易時決定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引人錯誤,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安家公司40萬元罰鍰、翰成公司30萬元罰鍰。

另外,光陽工業與進程車業於網站刊登廣告銷售「光陽機車G6E 125」,宣稱商品搭載「電子式車速感應器」、「使用電子式磁感應科技,以數位訊號傳輸,更精準更快速的反映車速」吸引消費者購買,但基於產品設計及型式認證一致性的法令規範,光陽工業並無法將機械式更換成電子式,廣告與事實不符,光陽公司遭公平會開罰60萬,並處進程公司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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