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提醒,自105年1月8日至110年1月7日止,民眾只要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之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登記滿1年之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並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即可享有汽車減徵貨物稅新臺幣5萬元,機車減徵貨物稅新臺幣4,000元優惠。如對法令適用或檢附證明文件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FREE,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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