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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教育條例第6、16條修正 國防委員會初審通過

軍聞社/ 2016.06.15 00:00

(軍聞社記者陳映竹臺北15日電)為使國軍官兵進修管道多元化,提供現役軍人於營區就讀學位在職專班進修管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審議《軍事教育條例》第6、16條修正,並新增第21-2條,全案初審通過,將逕付院會審議。

 國防部副部長李喜明上將報告時表示,《軍事教育條例》自88年公布施行後,歷經4次修正,為使現行國軍教育體系上更具完整性,提供志願役現役軍人利用公餘之暇得於營區就讀學位在職專班之進修管道,便利其就近攻讀學位,同時兼顧戰訓本務,期能透過擴大國軍官兵在職進修管道方式,鼓勵學子踴躍從軍,進而促進募兵制政策順利推展。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徐衍璞中將進一步說明,在職專班將設有副學士、學士和碩士學位班,目前開放臺北城市科技大學等16所大學,此次修正案符合法制作業原則,並有利軍事教育體系的完整,對於募兵制政策長期推動,具有宣導鼓勵國人從軍與兵源穩定的正面效果,無相關衝擊影響;另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朱俊彰指出,與國防部討論結果,目前開放至碩士層級,博士學位暫不考慮。

 根據該條例新增第21-2條指出,為提供志願役現役軍人多元進修管道,國防部得協調大專校院,於營區內開設學位在職專班,不受大學法第24條及專科學校法第31條公開名額、方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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