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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師換約 高教工會提6大陷阱

中央社/ 2016.06.15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5日電)學年度即將結束,又到了大專教師換約的時間,高教工會今天舉辦記者會,提出換約「六大陷阱」,提醒教師重視自身勞動權益。

少子化使台灣大專面臨經營危機,越來越多學校精簡人事成本,高教工會列出的六大陷阱如下:

一,聘約外再加簽不平等附約。聘書內容可能與過去無異,但卻同時加發一份附約,將不合理的規定都訂在附約中,要求教師連同簽名。

二,學術研究費打折或另訂名目扣薪。不少學校以財務狀況為由,想方設法刪減數額。高教工會提醒,未獲教師同意,學校不得任意變更薪給。

三,增加義務授課時數。片面增加義務鐘點或奉獻鐘點,將基本授課時數增加到12小時以上,又不加發鐘點費。

四,要求自願放棄專任教師身分。高教工會發現有學校在換約時,要求教師同意不續聘專任教師條款,改為專案或兼任教師,形同幫老師辦「自願離職」。

五,不合理的離職罰金。曾有學校有不合理條款,要求教師在聘期到期前離職,必須繳交一個月到三個月的薪資作罰金。

六,逾越法令自訂解聘、不續聘事由。例如不擔任行政、詆毀校譽便可予以解聘,並未根據「教師法」第14條內容。

高教工會表示,教師如果碰到不合理的聘約,可加註不同意見後回執,不要放棄表達反對的權利。另外也可通知工會,以集體行動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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