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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澄清容積率 批議員「製造另一漂流木事件!」

NOWnews/ 2016.06.15 00:00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針對有台北市議員質疑,京華城要求北市府協助變更容積從392%增加到560%來進行改建豪宅。為此,京華城今(15)早發出聲明,中午也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捐地30%前容積率是392%,捐地後剩餘70%適用第三種商業區法定容積率為560%,是基本權利而非為了京華城而提高,希望市府官員更正錯誤,對議員的不實言論也將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否則又將製造成為另一漂流木事件!

京華城表示,京華城土地在民國80年2月13日,經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說明書公告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公告內即明確說明適用第三種商業區規定,捐地前整個基地面積容積率是392%,京華城民國86年11月21日捐地30%之後,剩餘70%之土地,其容積率即為第三種商業區法定容積率為560%,但因前任市政府官員誤解容積率為392%。

京華城指出,當時股東不甘既有權利無端受損,為維護基本權利乃向監察院陳情,依監察院102年11月12日調查報告及105年1月7日公告糾正文的內容,監察院歷經二屆前後3位監察委員,經過3年的調查,審閱76年至80年京華城土地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的所有審議之會議紀錄資料,並詢問許多位當時參與審查的官員、學者及法學教授,經監察院會討論所做出的結論,確認捐地前整個基地面積容積率是392%,京華城捐地30%之後,剩餘70%之土地,其容積率即為第三種商業區法定容積率為560%。

京華城表示,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未經深入查閱相關歷史審查資料,及仔細閱讀監察院調查報告與糾正文,草率抨擊京華城,覺得非常不公平,對監察院及依法維護百姓的市府官員之誤解指謫與事實不符,令人遺憾,又將製造成為另一漂流木事件。

京華城是請求現任市府官員更正錯誤,以維護京華城基本權利560%容積率,並非提高增加容積率,對高嘉瑜議員之不實言論,將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以維護京華城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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