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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憂食藥不分恐傷身 衛福部:有使用規範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6.06.14 00:00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今天(14日)表示,國內市面常見以中藥為基底的飲料產品,由於藥材標示不清,疑似有假藉食品規避藥品規範,呼籲衛福部明訂管理辦法。對此,衛福部表示,考量民眾飲食習慣,有開放部分藥材可供食品使用,但只能調味使用,不能取其功效。

國內有許多以四物、人參、紅豆水等中藥為基底的飲料產品,深獲國人喜好,不過,民進黨立委林靜儀14日舉行記者會,她認為,「中藥即飲品」中,都有中藥成方,質疑相關飲品到底是藥品還是食品?其成分濃度又是否適合人人飲用?

與會的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國內食品、藥品的區分界線不清,甚至有些飲料中的中藥成分濃度偏高,長期使用恐怕會有健康風險,呼籲衛生機關應該嚴格把關;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長張景堯就說,市面上常見的「紅豆水」成方劑量,比中醫師建議一天食用的劑量還高。張景堯說:『(原音)商品名稱上叫紅豆,不過在標示裡面,有些廠家標示赤小豆,赤小豆是中藥材,如果從台灣中藥典來看,一天食用量不超過30克,但有些產品一瓶卻標示80公克,我認為這對民眾健康有潛在風險。』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考量台灣民間有「藥食同源」的飲食習慣,衛福部根據國情以及民眾生活型態,有開放部分中藥材可作為食品使用,但只能調味,不能取其功效。陳聘琪說:『(原音)如果要添加中藥材的話有幾個原則,一個就是在組成中,成分一定要在衛福部所明示的藥材裏頭,再來就是組成,不能涉有固有成方,再來,即使業者把我們列示可以供食品使用的一覽表,也不應該隨意組合。』

衛福部食藥署簡任技正曾素香則表示,如果產品屬於食品,就必須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明確標示也不能宣稱療效,假設違反相關規定,都可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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