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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政風人員依職權辦事絕非打手

中央社/ 2016.06.13 00:00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3日電)媒體報導,鐵工局6年前辦理標案時遭檢舉涉弊,2名公務員獲不起訴,但不滿遭誣陷控告政風人員,二審雖判無罪,卻在判決書中指責「淪為打手」;廉政署今天澄清「絕非打手」。

媒體報導,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6年前辦理一宗標案時,立委辦公室檢附檢舉信指涉弊案,2名高階公務員遭偵辦,事後獲不起訴處分。

但2名公務員不甘節省公帑卻遭到誣陷、官司折磨,對2名政風人員提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雖然判政風人員無罪,但卻在判決中指責政風人員因行政疏失造成傷害、「淪為打手」。

法務部廉政署今天發出聲明,表示政風人員在行政機關內反貪、防貪及肅貪業務,在肅貪方面,因非具有犯罪調查權限,所以對相關不法屬於行政調查,但可以就職務權限下蒐集各類情資、線索,依法告發提供檢警偵辦,是屬於職掌行為,絕非特定對象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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