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台灣民政府成員的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事件,引起各界關注。葉俊榮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覆立委質詢時以及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上述表示。
他說,洪素珠自稱台灣民政府成員,但是該團體沒有依人民團體法備案,台灣民政府所發的身份證也沒有效力。
另外,對於台灣民政府自製身份證、護照及車牌等證件,葉俊榮表示,政府會依個案認定,依法律處理。
葉俊榮則指出,台灣民政府的車牌如果掛上去的話,就已經違反交通法規,過去曾經取締過。
他說,雖然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但民眾行為不能違反既有法令,必須在既有法律規範下行使權利。「若有任何違反既有法令事宜,權責機關都會依法追究。」
葉俊榮說,憲法尊重人民的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任何破壞族群和諧、激化族群對立的情事,他予以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