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報導,葉曉崢在2014年12月12日被捕,2015年12月29日遭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報導指出,葉曉崢早年曾在大陸的網站做編輯,因發表異議言論被迫辭去工作,之後長期助人維權,宣揚民主憲政,為惠州維權人士。
2014年12月12日,惠州市惠城區公安分局人員闖入葉曉崢住家,發現他曾身穿印有「人民恐懼政府即為暴政」字樣的黑衣,以及與多名友人在家中聲援香港「占中」,最後以涉嫌「尋釁滋事」遭到刑拘。
不過,法院在1年後,指控他譏諷廣東博羅縣某公安局長並加以起訴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