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區大智路、和平街一帶,近日有人發起都更案,台中市議員邱素貞、翁美春、陳淑華表示,發起都更案者,以開會簽到簿來誆騙其他不知情的民眾,指稱已簽名者均是同意都更者,更宣稱市府已同意辦理都更。
台中市都發局長王俊傑長表示,「開會簽到簿不能做為都市更新的同意書!」若非劃設為都市更新地區者,辦理都更依法都須有超過2/3建物所有權人,與超過3/4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同意,才能跨過劃設都市更新範圍的門檻。
王俊傑指出,此個案因已被市府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所以須獲得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超過3/5同意,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2/3同意的比例門檻,才符法規規定,須辦理公聽會,過程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