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溯溪怎無法可管 消基會籲政府快列管

中央商情網/ 2016.06.08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6年6月8日電)日前溪水暴漲造成溯溪活動數人死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質疑,溯溪活動無專法可管,溯溪指導員的認證也沒有官方統一標準,呼籲政府快列管,確保消費者參與活動安全。

消基會指出,現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3 條認定的「水域遊憩活動」,列管水上摩托車、獨木舟等16項水域活動,卻不見溯溪在列,溯溪不在此法列管的範圍內。

消基會引述交通部觀光局的話表示,溯溪活動雖與溪流密切相關,卻因為屬性上不是「活動期間不接觸地面」的水域活動,會沿著溪谷前行,並依附河床地形從事技術性行進或攀登活動,性質跟登山、攀岩等「運動」較為類似,所以不屬前述辦法管理。

消基會質疑,若屬「運動」,溯溪應由體育署管理,目前卻沒有相關規範,僅有民間組織中華民國溯溪協會所訂定的「溯溪(行)運動安全注意事項」。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據中華民國溯溪協會理事長陳孔元表示,前述的注意事項原為體育署請溯溪協會協助訂定,然而訂定完成並呈體育署後,至今尚未收到任何回音,還沒有被體育署公告施行。

消基會說,目前對於「溯溪」指導員的認證,也沒有官方統一標準;以中華民國溯溪協會的「溯溪指導員授證辦法」為例,依照專業程度高低,分為ABC三級,然而這個辦法也只是民間協會自行擬訂提報體育署後,開辦課程並授證。

消基會指出,體育署並未對開辦溯溪教練訓練課程的單位進行審核,證照年限也未加以規範;攸關人命,呼籲政府快將溯溪活動設專法管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