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春節之外,其他連假分別是228紀念日從2月25日到28日,清明節假期從4月1日到4日,端午節連假從5月27日到30日,國慶日連假從10月7日到10日。
至於跨年的元旦假期則為3天,從12月31日放到隔年的1月2日。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條及第5條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因此,明年端午節連續假期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也就是5月20日補行上班,惟考量5月20日適逢國中教育會考,如於當天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7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之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權益,所以調整於後一週星期六、6月3日補行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