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財政局表示,市政會議上午審議通過修訂「台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每年地租漲幅以調整6%為上限,以因應類似今年公告地價調漲幅度過大,造成投資人參與設定地上權案件財務不可預測的情況,盼借此提升投資人參與地上權招商案意願。
財政局說,市有地租金是以當年度土地公告地價的5%計算,現行公告地價為每3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視當時房地產景氣及土地個別條件等相關因素而定,且各次調整幅度多不相同。如市議會舊址105年租金漲幅41%,對投資者的確有漲幅不確定的風險,影響投標意願。
財政局指出,本次增訂租金漲幅上限,是為讓投資者財務風險可預測,土地租金可被控制在一定風險內。新的土地租金計收公式為「當年度公告地價x5%」,或「前一年度租金x(1+6%)」,取二者中較小值。
財政局說,後續也將配合修訂「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以避免因公告地價調漲,造成承租市有土地者之沉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