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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赴港申請時間 總統府:待法務部釐清

NOWnews/ 2016.06.02 00:00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申請赴港一事,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今(2)天說,府方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審慎研議並且非常認真看待這項申請,相關作業都在進行當中。至於該何時申請,他表示,各單位的規定已與原規定不同,有待法務部釐清。

前總統馬英九日前應亞洲出版業協會邀請,將於本月15日晚間將出席在香港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以英文發表專題演講,分享兩岸關係和東亞情勢看法。這是馬英九卸任後首次出訪,馬英九已向總統府提出申請,行程為當天往返。

不過外界對於馬英九出訪申請時間卻有爭議,綠營提出應依規定於20日前提出,呼籲蔡英文不要放行,但馬英九辦公室則認為,申請時間並不無違法,一切法依申請。

對此,黃重諺表示,2003年通過了國家機密保護法之後,2008年正副總統正式適用,而此案係首次有卸任總統在3年管制期間內提出申請,同時也是在卸任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提出申請。

黃重諺指出,目前府方的態度,就是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審慎研議並且非常認真看待這項申請,目前相關的作業都在進行當中。

至於提出申請日期應為何時,黃重諺說,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的確是20天,但是過去以來,行政機關就涉密人員的管制、申請時間,各機關其實規定都不一,都有不同狀況,。

黃重諺表示,每個機關都是依照自己實際能受理審議等規範,去量度自己申請的時間,府方已請國家機密保護法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就此部分進行釐清,等釐清確認後,由法務部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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