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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假比照公務員 勞動部將通盤考慮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2016.06.01 00:00
颱風季節將到來,加上腸病毒不時的大流行,一般勞工的家庭照顧假卻與公務員不平等,今天(1日)也成為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焦點。勞動部長郭芳煜指出,勞工的家庭照顧假若要拉到與公務員相同,需要考慮經費來源、適用對象、事由、天數,牽涉到勞工權益、雇主負擔、政府財務支出等,若要從就保基金來支出,也要考量到適法性問題,需要通盤考慮。

根據現行規定,家庭照顧假包括天災、颱風、腸病毒等疫情,家長可以請家庭照顧假,勞工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且事假不給薪;而公務員有7天家庭照顧假,其中有5天給薪。顯示一般勞工的家庭照顧假與公務員不平等,藍綠多位立委都提案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

勞動部長郭芳煜1日在立法院指出,勞工的家庭照顧假若要拉到與公務員相同,需要考慮經費來源、適用對象、事由、天數,牽涉到勞工權益、雇主負擔、政府財務支出等,需要通盤考慮。

至於有立委提案修改就業保險法,用就保基金來支出家庭照顧假的津貼,郭芳煜認為,就業保險當初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要照顧失業勞工,促進勞工穩定就業,家庭照顧津貼與其的關聯性不大。他說:『(原音)而且目前國外制度還沒有從就業保險來支應的做法,第二,104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支出是84億,佔總支付48.7%,已經超過失業給付66億元,外界也提出就保制度衡平性的問題,又考量到就保費率只有1%,資源有限,所以專家過去都建議應該擴大就業相關給付。』

郭芳煜也強調,就保支出容易受景氣影響,以2009年金融海嘯為例,當年就保基金支出就達新台幣280億元,未來經濟情勢不明朗,就保年度收支基金需保持一定的安全準備,以免發生大量失業的時候,影響失業勞工給付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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