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林分駐所警員何昶融、吳炳漢凌晨獲報前往處理一起交通事故,蔡姓男子表示他的自小客車停於家門前卻無故遭撞,肇事人逃離現場。員警發現被撞車輛車身留有疑似銀色車漆,積極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發現案發時間前後週遭所經過一部銀色自小客車的行車路線與涉案車輛極為吻合。
經過一夜費心查證,通知駕駛車輛的30歲呂姓男子到案說明,並比對車損相符,呂男表示行經該處一時恍神,不慎擦撞路旁轎車,也坦承因心存僥倖肇逃;警方對呂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被害車主目前暫不提民事告訴,同意與呂男進行和解,洽談賠償事宜。
水林所長陳智偉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除罰鍰新臺幣1000-3000元外,還要吊扣駕照1-3個月,倘有民眾傷亡的肇逃案件,更是依法嚴辦。本案能迅速找出肇事者,端賴同仁細心查證,才能在極短時間偵破,籲請民眾街區騎車應放慢速度,大家一起重視行的安全。
圖說:水林所警員何昶融、吳炳漢細心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找到涉嫌肇逃車主,獲得民眾肯定。(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