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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保存老屋 彰化縣提補助計畫

中央社/ 2016.05.26 00:00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6日電)為鼓勵民間加入保存老屋的行列,彰化縣文化局編列預算提出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民眾可申請修繕經費讓老屋重生。

彰化縣文化局指出,為了鼓勵民眾加入保存以及活化閒置老屋的行列,今年特別提出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結合公私部門力量,補助修繕歷史老屋以及鼓勵文化創意經營。

文化局表示,補助計畫的申請資格主要是位於彰化縣的建築物,只要在民國60年之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以及保存再生價值者都可以申請,申請者為建築物或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鄉鎮市公所、基金會、文史工作室還有其他以歷史老屋營造為宗旨的法人都可以提出申請。

文化局說明,補助項目主要包含小型修繕額或文化經營類,小型修繕最高每案可補助50萬元,文化經營方面可補助房屋租金每月最高每案可補助5000元。其中「小型修繕類」是以進行歷史老屋之整建或修繕,後續提供民眾自由參觀、消費的老房子;「文化經營類」則是讓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相關事項。

補助計畫受理期間從即日起到7月15日止,計畫經專家學者審查,審查後就可以獲得經費補助,申請規定補助助實施要點可以向彰化縣文化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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