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指出,蔡姓女子民國102年間接受邱姓男子委託,以新台幣10多萬元代價,調查邱姓男子的競爭對手雇用密醫不利證據;邱姓男子另於101年間,以18萬元代價,委託蔡姓女子調查前妻及其家族不利證據。
邱姓男子事後不滿調查結果,與蔡姓女子發生不快,蔡姓女子竟將受託調查事情及資料洩漏給被調查人。蔡姓女子雖辯稱已完成調查工作,未違背任務,檢方仍依背信、洩漏業務祕密等罪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指出,蔡姓女子民國102年間接受邱姓男子委託,以新台幣10多萬元代價,調查邱姓男子的競爭對手雇用密醫不利證據;邱姓男子另於101年間,以18萬元代價,委託蔡姓女子調查前妻及其家族不利證據。
邱姓男子事後不滿調查結果,與蔡姓女子發生不快,蔡姓女子竟將受託調查事情及資料洩漏給被調查人。蔡姓女子雖辯稱已完成調查工作,未違背任務,檢方仍依背信、洩漏業務祕密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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