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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屏東 樂於就業」扶持就業幸福家倍

中央社/ 2016.05.25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525 15:31:24)屏東縣政府今年社福有新制,經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轉介至勞工處或就業服務中心就業媒合成功,並於同一僱主就業滿三個月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民眾,經審核符合補助標準則可追溯補助其前三個月交通費。

縣長潘孟安自上任便已「安居樂業」為施政目標,陸續推動相關便民的各種社會福利措施,如托育補助加碼..等,期許藉此提供就業交通補助,促進弱勢民眾更積極的重返職場、穩定工作,得以協助家庭脫離弱勢困難的生活,為家人創造更優質的生活品質。

社會處表示過去協助民眾就業發現屏東縣地緣狹長、幅員廣闊,但就業市場往往聚集於交通便利地區,偏鄉或偏遠地區民眾就業需要耗費很多時間及交通成本、實得薪資扣除往返交通費用後往往所剩不多,導致影響就業意願,促使無法穩定就業,因此,屏東縣政府105年開始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交通補助,以減輕其負擔,穩定工作增加家戶收入外,不再讓交通費用成為職場前進的路障。

社會處強調自105年1月起透過資料過濾民眾已符合補助標準者,縣府會主動通知,如需要轉介就業或申辦服務者,可洽詢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電話08-7320415分機5352~5359或各鄉鎮市公所津貼承辦人。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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