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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議員檢舉 教長潘文忠任台中市副市長時用公帑爽租豪宅

NOWnews/ 2016.05.25 00:00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台中市議員黃馨慧、李中及前台中市議員、律師洪嘉鴻今(25)日至監察院檢舉台中市政府2015年修法自肥,放著原有官員宿舍不用,為時任台中市副市長的教育部長潘文忠、副市長林陵三、秘書長黃景茂3位首長安排特殊待遇,以每間每月3萬元不等金額,租賃位於台中重劃區的豪華宿舍。

王鴻薇表示,台中市政府放著原有宿舍不用,讓它養蚊子,卻為潘文忠等人以「辦公廳舍」名義在台中市七期重劃區的租賃豪宅宿舍,並以「辦公大樓公管業務」名義支付租金。她痛批,根本是「用納稅人的錢,爽租豪宅」,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要嚴令禁止。

李中指出,台中市前朝政府沒有官員在外租屋,因此2015年市政府秘書處並無編列「其他業務租金」預算,台中市長林佳龍在未上任的交接期就量身修法,2014年12月25日上任後就批文指示秘書處以每月2萬8千元至3萬元不等的租金,替潘文忠等人租賃豪華宿舍,甚至水費、電費、管理費、押金和搬家費用等,都是用公帑支付。

黃馨慧則說,連國家元首住宅都可以拍照曝光,台中市政府用公帑租賃宿舍,卻以「個資法」為由,隱而不宣。她認為,台中市政府秘書處明顯故意隱匿情事,市府應於二周內提出懲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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