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信表示,「九二共識」的源頭是總統府在1992年8月1日舉行的「國家統一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由當時兼主任委員的李登輝裁示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其內容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其後海基會在陸委會授權下,與中國大陸海協會透過協商與函電往來,在1992年11月16日達成「九二共識」,內容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其涵義可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這就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由我方提出、大陸完全尊重並接受的內容。
陳以信強調,這些都是不容否認的歷史事實,陸委會也曾多次提出當年會議記錄並公開展覽,社會對此已有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