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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指匯流五法是「未來食品」 NCC否認

中央廣播電台/吳琍君 2016.05.09 00:00
立法委員鄭運鵬今天(9日)指出,行政院上周通過的「匯流五法」竟將限制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的條款,放在還不存在的「政黨法」及「預算法」處理,形同端出法律的「未來食品」。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石世豪澄清,行政院審查通過的版本是「依政府及政黨投資相關法令辦理」,因此,如果有法就依法,無法就依現況。

現行「廣播電視法」及「有線電視法」,都限制黨政軍不得投資、捐助及經營廣播電視及有線電視;不過行政院上周四拍板通過的「匯流五法」當中,並未將此所謂的「黨政軍條款」納入規範。

對此,立委鄭運鵬9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匯流五法」在「無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及「有線多頻道管理條例」草案中,都將「黨政軍條款」交由「政黨法」及「預算法」處理,但現行預算法,並未指出政府預算可否購買媒體,政黨法則根本還未出爐,質疑NCC主委石世豪精心設計的「匯流五法」形同法律的「未來食品」。鄭運鵬說:『(原音)那匯流五法理面,我發現說,它竟然是「未來食品」。台灣現在有沒有政黨法?(石世豪:研議多年,一直沒辦法通過),所以你們在你們精心設計的匯流五法理面,去處理一個研議多年,沒有辦法通過的政黨法?』

不過,石世豪則澄清,行政院通過的版本是「依政府及政黨投資相關法令辦理」,石世豪說:『(原音)這是依政府及政黨投資相關法令辦理,所以呢,如果有這個法令,就依這個法令,沒有這個法令就依現況。』

石世豪進一步表示,預算法雖未明定政府是否可投資或經營媒體,但政府每一筆預算,尤其公務預算,都要依預算法的程序;至於媒體只是被投資的事業,「黨政軍條款」則涉及政黨之間的公平競爭,應由政黨自行訂出公平的遊戲規則,為台灣的人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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