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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將學生納入規費減徵對象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2016.05.06 00:00
有鑑於我國現行「規費法」並未特別優待學生,恐有扼殺善用國家與社會資源培育學子疑慮,為此,立法院院會今天(6日)三讀通過「規費法修正案」,明定將學生比照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者列入規費減免範圍。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規費法」施行至今16年,公家場所得減免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者票價或相關規費,卻唯獨漏了優惠學生,使學生票優惠與折扣處於違法狀態,也引發財政部與各部會的疑慮。

盧秀燕強調,將學生納入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規費的對象,使其在法源明確下獲得減免優待及充分教育的機會,因此修法補救法律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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