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醫療法對於醫院,已有明確規範,故適用上開稅法規定而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者,應符合醫療法之規定。至於醫療財團法人附設之護理機構及其他機構,係依護理人員法等法規設立,因非屬依醫療法規定設立之醫院,該等機構使用之房地,尚不得依上開規定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新聞稿聯絡人:葉科長慧娟
聯絡電話:02-23228145
訊息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說明,醫療法對於醫院,已有明確規範,故適用上開稅法規定而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者,應符合醫療法之規定。至於醫療財團法人附設之護理機構及其他機構,係依護理人員法等法規設立,因非屬依醫療法規定設立之醫院,該等機構使用之房地,尚不得依上開規定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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