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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托兒設施門檻下修 社民黨點出還有這些問題...

NOWnews/ 2016.05.04 00:00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原本員工人數250以上之企業,才需要設置「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的規定,下降至100人。對此,社會民主黨表示,人數下降當然是好事,但此修法的想像過於簡單,為德不卒,對年輕夫妻的幫助恐有限。

社民黨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給予雇主選擇設置「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之選項。但據勞動部統計,「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的事業單位中,高達73%的比例是「與托兒服務機構簽約」,而此做法竟然就算是符合法令的要求。

社民黨政策委員會召集人范雲指出,先前討論修法時就曾提醒過,但本次修法仍然未處理「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是否過於模糊的問題。她以和立法院所簽約的「長頸鹿美語忠孝店」為例,雖然提供註冊費8至9折的優惠,但按照行情再加上每月月費,家長每月恐仍需支出1萬多元以上的費用,對於減輕托育壓力的效果恐怕有限。

范雲認為,除了要訂定托兒措施的具體要求外,也應規定雇用一定人數以上之企業,不得用其他托兒措施代替,並訂定高於設置托兒設施成本的罰款;同時,對於有合理收費,服務品質、工作人員勞動條件達一定水準者,政府再提供適當補助。如此一來,才有可能真正減輕家長負擔。

范雲強調,儘管如此,這樣的修法應該只是配套措施,真正應該檢討的是為何國家未積極建立「公共化托育」的價值觀。她質疑,「政府不帶頭,難道要期待民營企業自發性的設立托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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