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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陳水扁的赦與不赦(上)

蕃論戰/KSH/專欄 2016.05.03 00:00
陳水扁因為曾擔任總統的身分,他的任何事件,絕對包括政治問題。特不特赦?如何赦?單僅到底是由馬英九或蔡英文執行的爭論?即已喋喋不休。改日即使陳水扁被判無罪、或特赦、甚至再入監,「永遠」皆會有人視他為貪汙犯,不外乎是有一些政治(或感性?或仇扁?)的意識型態吧?照此邏輯,在法律上陳水扁是否有罪的判決?對某些人而言不過就是形式,難以改變對他的既定印象。但是藍綠皆十分有趣,國民黨認為特赦的燙手山芋,理應由蔡英文決定,「留給下任解決」,似乎是國民黨貫徹始終的治國方式。針對特赦陳水扁的議題,柯文哲認為應該交給「新、舊」總統思考,蔡英文與團隊則要求馬政府應該要迴避重要決策。馬英九任內特赦陳水扁的機率微乎其微,如要砸自己的腳,當初也不會有先押後審之舉了。所以陳水扁究竟在那位總統任內能全身而退?目前大概是時間的問題,他僅能「耐心等待」。 不帶感情的綜觀事實,陳水扁案件幾乎均判無罪:國務機要費案、海外洗錢案、機密外交款案、海角七億洗錢案、侵占機密公文案。陳水扁坐牢獨因龍潭購地案,此案卻是唯一被最高法院打破司法紀錄、開「逕為判決」政治判罪定讞的惡例,辜仲諒早已坦承在特偵組教唆下作偽證,而教唆證據的影片俯拾皆是,君不見辜仲諒與特偵組們有何「後續發展」?此案亦與貪汙無關。倒是可謂無案在身的陳水扁,持續被視為貪汙犯,但他到底貪了什麼?多數人其實是支吾其詞的。情感上,厭惡陳水扁是個人選擇,理性上、法律上,不得不正視至少這些案件陳水扁無罪,更無貪汙。 保外就醫是暫時性的,多年來有諸多人士呼籲:不論是特赦、釋放陳水扁,必須有實質上的具體行動判定他無罪,並將其視為「藍綠和解」的一步,目的也是在於作開端,期望能降低某些無知政客習慣以「顏色」操控人事物的機會,尤其貪婪政客的「利益」仇恨與無辜善良者無關。陳水扁當過八年總統的歷史無法刪除,縱然不滿意他,他仍有貢獻。因而陳水扁的「返家」,可能意味著社會和解的正確意義,是政黨間可共同放下歧見,為國家前途來合作,促進國家社會的團結。且既然「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特別是曾身為一國之首的總統,亦可以理所當然的與「庶民」同等適用未泯滅的正義、平等人權與醫療吧! 從先押後審又中途換法官開始,陳水扁事件即有不正義、不合法與不道德的「和稀泥」,加上國民黨疑似干涉司法是人盡皆知。從另一個角度,「假設」一位曾任總統之人有罪入獄,但陳水扁遭受的待遇甚至比死刑犯更不如,此情形全球絕無僅有,這些都顯明臺灣人的過於謙卑忍讓,與馬政府得意忘形的傲慢、得寸進尺的土匪作風。 陳水扁某些程度的「犧牲」,引發支持者忿忿不平,不得不提近幾次的選舉結果,若不是目睹陳水扁受凌虐的過程,又豈會有「扁粉絲」傾巢而出投票?國民黨兵敗如山倒的政治逆轉形勢,證明了陳水扁仍有「餘威」,他付出的「代價」,稱得上是應驗在國民黨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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