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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警無線電太吵 取走巡邏箱不起訴

中央社/ 2016.05.02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日電)新北市新莊區曾姓婦人不滿警方巡邏簽到時,配戴的無線電呼叫聲、警用機車引擎聲吵到睡眠,3次取走巡邏箱,遭依竊盜罪嫌送辦。檢方認為,曾婦無偷竊犯意,不起訴。

新北市楊姓市議員的家人住在公寓3樓,2年前向警方申請在新莊區一幢公寓的1樓增設巡邏箱,警方勘查後,認為該社區沒有管委會及保全,考量治安需求才設置巡邏箱,每隔2小時巡邏簽到。

不過,住在1樓的曾婦認為,警員簽到時,無線電呼叫聲、機車引擎聲很吵,尤其深夜每隔2小時就被吵醒一次,她還曾為了是否裝設巡邏箱,和市議員的丈夫發生口角。

曾婦多次向新北市府、市議會陳情反映,但也有鄰居贊成設巡邏箱,因此,警方並未撤除巡邏箱。曾婦在今年1月將巡邏箱帶回家藏放,連續3次,派出所警方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曾婦帶回巡邏箱,依竊盜罪嫌等移送。

曾婦坦承取走3個巡邏箱,但表示是受不了警員巡邏簽到時的噪音,加上四處陳情無效,才出此下策,並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檢方偵查發現,曾婦曾向市議會陳情,也曾因巡邏箱和楊姓市議員的丈夫起口角並提告,可見的確不堪其擾才拿走巡邏箱,目的是不讓警員簽到,並非偷竊。

檢方認為,巡邏箱是供警方巡邏簽到用的靜態設備,不算公務員職務掌管之物,因此不起訴曾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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