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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勞動節勞團提九大訴求 勞動部願對話、逐條回應

NOWnews/ 2016.05.02 00:00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五一勞動節遊行在1日登場,不少勞工站出來向政府喊話,勞團也提出包括「勞保年金不打折,全民退休有保障」、「禁止非典型僱用,勞工工作有保障」在內的9大訴求。對此,勞動部也逐一針對訴求回應,並表示將秉持開放與對話的原則,進行審慎研議與處理。

勞動節本年度的遊行以「爭勞權、要保障」為主題,並提出9大訴求:

一、爭取工人紀念日,縮短工時有保障

二、勞保年金不打折,全民退休有保障

三、禁止非典型僱用,勞工工作有保障

四、基本工資要調升,勞工生活有保障

五、勞動三權要完整,組織工會有保障

六、補足人力不過勞,生命安全有保障

七、終結血汗長照制,勞工老年有保障

八、反對金融亂亂併,全民資產要捍衛

九、爭取教育公共化,師生權益有保障

針對「爭取工人紀念日,縮短工時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配合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動部將依據勞資雙方最大共識,並在顧及勞工健康福祉前提下,擬具各項配套措施,包含研提「勞動基準法縮減工時相關配套條文修正草案」。

針對「勞保年金不打折,全民退休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鑑於我國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及少子女化之趨勢,為確保年金制度能永續經營,讓每一世代均能安享退休生活,實有適度檢討的必要。

考量年金改革有及早推動之必要,勞動部將賡續配合最新精算結果及各界所提修正建議,重新檢視及研議勞工保險年金改革方案,並積極與各界溝通協調,俾凝聚共識,以保障勞工老年生活經濟安全。

針對「禁止非典型僱用,勞工工作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為加強保障派遣勞工權益及降低企業使用派遣之意願,勞動部已於2014年2月12日將《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函報行政院審議。然於該草案完成法制化前,為確保派遣勞工之工作安全及性別平等保障,勞動部已修訂《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明訂要派單位負共同雇主責任。

另行政院各主管機關已先訂有《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書範本》及《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等相關規範,以加強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

此外,為使政府部門合理運用勞務承攬,勞動部亦於2016年2月4日發布「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以明確勞務承攬關係,並提醒各機關注意承攬廠商派駐勞工之相關勞動權益。

針對「基本工資要調升,勞工生活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因基本工資之調整係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再由勞動部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勞動部依法將於2016年第3季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適時檢討基本工資。

現階段勞動部已定期舉辦勞工董事及工會幹部知能培訓,以強化並增進勞工監督公司經營的權力。

針對「勞動三權要完整,組織工會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為保障勞工團結權,使工會組織多元發展,2011年修正施行《工會法》已大幅鬆綁工會組織相關規定,為再積極保障勞工組織工會之權益,勞動部刻正辦理研修《工會法》相關座談會議,廣納各方意見。

對於「補足人力不過勞,生命安全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為維護勞工健康福祉,勞動部自2012年迄今,已廢止一般旅館業鋪床工、廣告企劃人員、銀行經理等17類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未來將賡續檢討《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適用之工作者。

另為加強維護勞工身心健康,勞動部已於2015年補助地方政府聘用325名勞動條件檢查人力,針對高風險行業加強勞動檢查。

至於「終結血汗長照制,勞工老年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為強化家務勞工之保障,勞動部歷經多年研議,並於2011年3月15日研訂完成《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後於2013年9月13日再陳行政院續行審議,後續將配合長期照顧制度推動,持續溝通並蒐集各界意見,使該草案更為周延。

另因應《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勞動部持續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本國照顧服務員訓練,提供就業促進措施,並依據國家整體長照政策及長照體系發展進程,分階段研議調整外籍看護工相關政策。

最後,對於「爭取教育公共化,師生權益有保障」訴求,勞動部回應:

為降低專科以上學校與學生兼任助理因關係不確定及權益受損問題發生紛爭,勞動部與教育部於2015年6月17日分別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及「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提供學生與學校對彼此法律關係判斷之參考,並保障兼任助理之學習與勞動權益。

目前各專科以上學校已逐步調整校內兼任助理制度,勞動部已配合教育部成立跨部會平臺,有效降低兼任助理相關紛爭,同時仍將持續輔導學校成立兼任助理校內平臺,以保障兼任助理之學習與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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