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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納「旋轉門條款」 陸委會:權利和義務不對等

NOWnews/ 2016.04.28 00:00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28日初審通過將海基會等受政府委託的民間團體納入「旋轉門條款」規範範圍內,陸委會主秘楊家駿表示,海基會沒有公務員保障的權益及福利,卻被要求負擔與公務員同樣的義務,有權利與義務不相當的問題。

根據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二項新條文,其一是將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旋轉門條款)的適用範圍擴及海峽交流基金會人員;以及規定官派的海基會董事、監察人須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範。

楊家駿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海基會同仁不屬於公務員,沒有與公務員相同的保障,卻要負擔公務員在「旋轉門條款」中相當的刑責,陸委會認為,這樣的規範並不需要,若立委認為需要,也不該有刑責。

楊家駿也指出,陸委會已向立委表達這方面的疑慮,立委也說此事可以透過朝野協商討論,包含如何規範利益衝突、會不會過當等,後續再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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