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挨批輕判 司法院:不能逾越最高刑度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10 年前
八仙塵爆案,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遭判處4年10個月,外界有質疑輕判的聲浪。對此,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天(28日)表示,業務過失致死最高刑度就是5年,因此也有很多評論認為法官量刑不算輕。

去年6月27日新北市八仙樂園因為粉塵閃燃,造成多人傷亡,更是台灣近年甚為嚴重的公安事件,活動負責任人呂忠吉也因此遭判4年10個月的刑期。

不過,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時指出,法院判處刑度太輕,家屬跟社會完全無法接受。林錦芳回應表示,她知道被害家屬無法接受,但從法律觀點來看,這樣的判決並不算輕。林錦芳說:『(原音)犯罪行為是一個過失行為,只能一罪,這罪業務過失致死罪重就是5年,所以如果判到4年10個月,已經有很多評論在講,實在是已經量到相當高的程度。』

林德福持續動之以情,認為這樣判決結果,家屬根本無法認同。林錦芳表示,法律規範就是這樣,必須權衡整體刑罰架構。林錦芳說:『(原音)必須回過頭來教育民眾,我們法律規範就是這樣,你不可能因為業務過失致死的罪,判到逾越法定刑的刑度,有人甚至說要無期徒刑,這是不太可能的。』

林德福並詢問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未來是否可以對加重相關刑度提出修法。陳明堂表示,刑法架構必須考量到「罪刑相當原則」,法務部刑法修正小組願意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