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籍漁船「東聖吉16號」遭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公海上扣捕。船主應日方要求,26日將600萬日圓保證金匯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駐日代表處再交給日方後,接獲日方願釋放人船消息。引發全國漁民反彈,上午赴日本交流協會抗議。
馬總統今天要求行政院採取3項措施,1,「沖之鳥」是礁不是島。各級政府機關用語,未來均稱為「沖之鳥礁」,而非「沖之鳥島」。2,強力交涉。外交部與駐日代表處立即向日方表明嚴正立場並強力交涉。
3,全力護漁。海巡署與農委會漁業署就當地公海捕魚,提出具體護漁方案並立即切實執行。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說,這次事件的水域其實包含在WCPFC原本就規範要登檢漁船的公海範圍內,往年7、8月派登檢員到海巡署的船上展開登檢工作,也曾登檢過美國、日本的漁船。
他並說,今年將在4、5月,就派員與海巡署展開護漁工作,巡護重點會集中在沖之鳥礁一帶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