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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環境用藥 最高罰30萬元!

民生@報/陳小凌 2016.04.26 00:00
【文/陳小凌】隨著網路平台暢通,常見民眾自行上網路平台販賣、廣告環境用藥,環保署聯合直轄市、縣市環保局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廣告環境用藥,去年共查核環境用藥網路廣告8,126件,其中查獲13件非法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回收改善。

環保署呼籲上網拍賣的民眾注意,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證照者,不可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者最高可罰新臺幣30萬元。

環保署不定期進行環境用藥廣告、標示查核、偽造、禁用環境用藥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特別查核10元商店、花市、傳統市場、農藥行、雜貨店、夜市等販賣場所。104年市售環境用藥查核結果,共查標示2萬9,265件,不合格281件,合格率99.04%;抽驗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112件,合格率99.11%;另查獲販賣未經查驗登記之偽造環境用藥24件,其中7件經檢驗結果含有環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為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之持久性有機污染化學物質「滅蟻樂」,均已依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回收改善。

環保署強調,目前已取得環保署登記核發的一般環境用藥至少有754種,這些環境用藥都有經過政府層層把關,民眾不必捨近求遠購買網路上誇張不實、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民眾在選購環境用藥時,請注意產品標示是否有環保署核准字號「環署衛製字第○○○○號」或「環署衛輸字第○○○○號」。環保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只要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屬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也可從該網頁查詢環境防蟲用天然物質的產品,以及合法的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

另外,環保署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包括查詢合法登記的或不合格的環境用藥,都可以在該網站查詢獲得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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