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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13國行使自由航行權 台灣列其中

中央社/ 2016.04.26 00:00
(中央社者廖漢原華盛頓25日專電)美國國防部今天公布「2015年航行自由」報告,報告指美方共對全球13國行使自由航行權,南海區域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台灣、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與越南6國。

五角大廈公布的「2015年航行自由」(Freedom ofNavigation)報告指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間,共對菲律賓、中國大陸與台灣等13國行使自由航行權。

涉及南海主權爭端的區域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台灣、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與越南6國,都是報告所指行使自由航行權的對象。

報告的中國大陸部分指出,中方領土基線過度聲索、司法管轄權達到專屬經濟海域(EEZ)的上空、限制無意進入中國領空的外國飛行器飛經防空識別區(ADIZ)。

此外,中國大陸國內法認定,外國機構在中方專屬經濟海域內進行調查活動,屬犯罪行為;以及要求外國軍艦「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領海(TTS)時,需事前取得許可。

報告指台灣要求外國軍艦與政府船隻進入領海前,需要先行通知。

菲律賓部分則指,菲方的聲索將群島水域(Archipelagic Waters)列為內陸水域。

五角大廈強調,美方每年都會就航行自由行動,總結美軍的任務與相關活動,並提供非機密性報告,這公開顯示美國雖然並非過度聲索的一方,但仍維護其任務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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