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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四戶盼「返還土地」 更二審再敗訴

客家電視台/ 2016.04.23 00:00
【劉玟惠 徐榮駿 台北】

苗栗竹南大埔案發生至今6年,期間更因為苗栗縣政府強拆張藥房而引起輿論批評,大埔四戶事後提起行政訴訟,22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二審判決,居民要求「返還土地」部分敗訴,長期協助大埔四戶的準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以律師身分表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以苗栗縣政府不是主要被告為由,認為不能要求苗栗縣政府返還土地,是相當保守的判決,居民也表示將會上訴到底。

那在這個案子裡面,苗栗縣政府僅是一個參加人,不是被告,所以法院不能直接,對一個參加人做判決,就是把我們的訴訟駁回。

準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入閣前最後一次,以律師身分轉述判決內容,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2日更二審判決,以苗栗縣政府在訴訟中,只是「參加人」不是主要被告,無法要求苗栗縣政府還地為由,因此判決居民敗訴,對此大埔4戶難掩遺憾。

大埔四戶 彭秀春:「我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去到不想去了,但是法院那邊,還是很保守,非常的保守的一個法院,我心裡有底啦。」

大埔四戶 黃福記:「乞丐趕廟公,這樣對嗎?我希望政府你趕快還我們,要照法律處理,來還我們生活。」

詹順貴表示,這項判決相當保守,居民必須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來來回回的訴訟過程,等於是對居民的凌遲。

準環保署副署長 詹順貴:「我們還要再上訴一次,那當然上訴到最高法院,等於最高法院,也要做第3次的審判,當他如果覺得說,我們的上訴有理由,發回來,等於中高行要作第4次的判決,那我說這樣子上上下下,真的對我們來講,就是一個程序上的凌遲。」

對此苗栗縣政府以書面回應,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待法院判決書送達後,再與內政部研議相關事宜。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長 李政峯:「那我們就尊重法院的判決啊,那這部分我們處裡面,也是尊重啦,因為我之前,我沒有參與過(徵收階段),不便去表示這個意見,(了解),那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

居民表示,即使張藥房原址已經鋪上柏油,畫上交通號誌,但並非不能返還,既然已經撤銷違法徵收土地,應該連同土地一併返還,但判決中卻把兩者切割,實在不能接受,因此大埔四戶表示,他們將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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