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2014年進行董事改選,由於財政部徵求委託書,成功奪得多數席次,台新金怒控財政部違反當年「認特別股即有主導權」的承諾,發起包括假處分、民事訴訟及監察院陳情3路救濟;其中,針對財政部部分董事席次提出假處分,民事訴訟則是請求確認契約存在,民事訴訟即將在27日宣判。
在假處分方面,台新金去年1月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後,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去年7月再度遭駁回,台新金去年8月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去年10月獲最高法院通知廢棄高等法院原駁回裁定,要求高院重審,今天是高院第2度駁回台新金的假處分案。
據了解,台新金內部對於是否再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有意通盤考量,由於27日民事訴訟結果若對台新金有利,就沒有再提抗告的必要,其次是彰銀明年將進行董事改選,新政府的財政部態度也需要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