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紹和:為達簡政便民 後備軍人可變更教召令送達地址 

軍聞社/
10 年前

(軍聞社記者陳建興臺北19日電)為考量當前社會型態轉變,部分後備軍人未居住於戶籍地,衍生未依時應召而遭移送法辦案例,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少將今日於記者會表示,自即日起各縣市後備指揮部受理後備軍人申請,得依需要辦理教育召集令指定送達地址變更,投遞至公司或租屋處等處所,以達「簡政便民」目的。

 羅紹和指出,依兵役法第37條規定,召集種類區分動員、臨時、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等5種,動員召集及教育召集攸關後備軍人權益與義務,現行作法為8年內選編的後備軍人,每年會收到「動員召集令副本」1次,2年收到「教育召集令」1次。

 羅紹和表示,為避免後備軍人將「動員召集令副本」與「教育召集令」混淆,導致誤解為「年年教召」,國防部今(105)年已將「動員召集令副本」樣式調整為「動員召集通知書」(內含「基本資料調查表」),使後備軍人有所區隔,同時保留「動員召集令副本」預告戰時動員訊息的功能,並於4月8日起郵遞後備軍人收執。

 此外,為落實後備軍人管理,隨函請後備軍人核對退伍資料及提供最新通聯方式,包含教育召集令指定送達地址變更等;另填妥「基本資料調查表」後,投入信箱回寄(免貼郵票),接續由召訓部隊實施要員連訪,以掌握在鄉動態,提升教育召集訓練報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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