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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請婚假 登記日3個月內都可請

中央社/ 2016.04.19 00:00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9日電)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民眾要請婚假的期間可以在登記日的前10日到3個月內,如果得到雇主同意還可以在一年之內請完婚假。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但是許多人常常搞不清楚婚假該怎麼請才是符合勞基法。勞動部表示,勞工的婚假有8天,可從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如果得到雇主同意,也可以在一年之內請完。

勞動部舉例,像是有民眾5月登記結婚,7月才請婚假也是符合勞基法的範圍之內。勞動部也提醒勞工請婚假期間,薪水雇主還是要照給。

另外,雇主部分也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已辦妥結婚登記事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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