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立政權交接制度,民進黨立院黨團在大選後,就積極推動「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的立法,相關法案也在日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初審,19日院會表訂處理二、三讀的立法程序。
初審草案條文指出,未來正、副總統當選人得針對總統職權所涉及的國家安全有關的大政方針,及中央行政機關主管業務,要求提供資料或說明;現任總統及中央政府推動重大政策、特別預算、締結條約或涉及兩岸協議前,都應先諮詢總統當選人意見;條文也談及交接期間的人事凍結等內容。
不過,國民黨團指出,民進黨的版本有涉及限縮總統職權,認為有違憲疑慮,況且現在立法也是緩不濟急,因此,在院會上提出異議並交付協商。立法院長蘇嘉全宣讀院會裁示:『(原音)現有國民黨團提出異議,那麼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8條第2項規定,本案做如下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由於國民黨團將「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相關立法拉下協商,根據立法院慣例就要進入一個月的協商期,換言之,立法院最快要到5月底才會處理相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