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俊逸指出,依據船東評估,目前第三貨艙仍有殘油近14立方公尺(約14公噸),不管是艙內貨櫃或船體移除,都必須先清除第三貨艙殘油,以避免對附近海域及岸際產生二次污染。
環保署表示,現階段運用福衛二號衛星、無人飛機、油污染雷達監測車、油污染模擬系統等工具持續監測事故海域油污染情形,並督促船東依據監控結果與海巡署、漁民通報資訊,機動調整漁船海面油污巡查與清理作業。
交通部表示,有關油料移除部分,因機艙滑油櫃位於水下,無法繼續抽油,目前已封死滑油櫃通風管,防止外漏;至於第三貨艙殘油,將由船東設法於10個工作天內抽取完畢,並在作業完成前,加強阻隔措施,防止油污外洩造成二次污染;至於貨櫃移除部分,剩餘的187個貨櫃無法移除,將與2個已經落海的貨櫃,併同船體移除。
交通部指出,目前於第二貨艙底,尚有1個內裝清潔劑的危險貨櫃,雖浸水但經水質檢測並無變化,目前應無外洩疑慮。未來該貨櫃吊離前,將先安排化學專家檢視貨艙水質及對貨櫃進行檢測,並由化學專家在旁協助戒備與指導下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