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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出大事24小時內 負責人開記者會

中央商情網/ 2016.04.18 00:00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016年4月18日電)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今天發布「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提到,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的地方和單位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且應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舉行記者會。

根據「中國政府網」今天公布的「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大陸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單位「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組織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務輿情監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範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

這項通知指出,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認真研判處置,及時藉助媒體、網站等管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

通知說,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單位是訊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

通知提到,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同時,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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